职能职责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列会和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或上报的文件;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请示市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三)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全市财贸、法制、无线电管理和民族宗教工作。
  (四)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市政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五)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对市政府的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承担和负责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的督查和目标管理工作。
  (七)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
  (八)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重大事故。
  (九)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十)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一)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县(区)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二)做好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为市政府领导服务。
  (十三)负责办公室机关及管理部门的党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四)管理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联络处、市信息中心、市政府机关卫生所。代管市地方志办公室、市政府驻成都办事处。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一)秘书一科
  负责办理市政府会议、市政府办公室办公会议和市政府各部门、县(区)政府的请示、报告,行政事业单位小汽车编制审批,衔接领导同志的活动及市政府值班工作,负责市政府会议室的管理和领导同志的有关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秘书二科
  负责办理有关计划、经贸、交通、技监、药监、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电力、畜牧、财税、金融、审计、体改,人事、监察、档案、公安、司法、国家安全;人民武装、人民防空、计生、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安全生产、邮电、城建、城管、环保、统计、开发区、外事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秘书三科
  负责办理有关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电视、科技、旅游、精神文明建设及民主党派、群团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工作;办理人大议案、建议、批评、审议意见和政协提案及文卫口的联系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秘书四科
  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总结》、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综合性讲话、文稿和市政府综合性重要文件,围绕政府工作的重点、热点和难点进行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秘书五科
  负责各类文件、电传的收发和传递工作,承担市政府和市府办各类文件资料的核复、印发、清退和立卷归档工作,承担市政府和市府办印章的使用和保管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机关保密、档案管理和市政府综合口的档案指导工作,负责市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秘书六科(对外挂市商品展销办公室牌子)
  负责办理王商行政管理、商品展销和流通管理、市场和网点建设、蔬菜产销和基地建设”、粮食购销、外贸、招商弓I资、侨务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人事教育科
  负责市政府办及其所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人事、干部、调资、养老保险、职称、年度考核工作,承担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市府办目标管理和市政府综合口联系工作,承担市府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机关事务管理科
  负责市政府财务、车辆、物业、环卫、物资和市政府办公大楼的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市府办会议的会务后勤和市府办接待工作,负责市府办及其所属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政府办公室另设5个行政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一)市政府督查室(挂目标办牌子)
  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目标管理和政务督查督办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市政府信访办
  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负责向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区)交办、督办信访案件,承办中、省、市领导批示交办和授权查处的信访案件。向中、省、市领导提供信访信息和信息反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负责市政府法制工作。编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计划,组织起草、修改规范性文件草案,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协调、裁决执法部门之间执法工作中的矛盾和争议,指导全市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承办市政府有关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组织开展市政府部门执法责任制工作。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全市无线电管理工作。审批无线电台站的设置和使用,无线电频率指配和研制、生产、销售、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项目,负责协调、处理全市无线管理中的有关事宜。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市民族宗教局
  负责全市民族宗教工作。负责全市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的管理和登记、年审工作;依法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协调全市民族关系,参与制定发展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事业的政策和规划;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务和突发事件。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分工  
 市 长 王铭晖   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人民武装工作。
 常务副市长 王 宾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国税、地税、人事、编制、招商引资、劳动与社会保障、审计、统计、监察、国安、公安、司法、法制、行政服务中心、监查、目标管理、信访、信息工作。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工作。联系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国安处。
 副市长 罗蜀平   负责城市经营工作。分管城乡建设、城市规划、国土资源、城市管理、开发区建设、人防、卫生城市、外事、侨务、旅游工作。
 副市长 郑光伟   负责发展改革、交通建设、环境保护、信托保险工作。分管市发计委、物价、交通、环境保护、工商、经协、友协、对外联络、客管、住房公积金中心、保险、信托工作。分管档案、保密、无线电管理、地方志工作。联系财保内江分公司、寿保内江分公司。
 副市长 向志习   负责农村经济、民政工作。分管市农业、林业、水利农机、计划生育、畜牧食品、粮食、供销、气象、沼气、民政、残联、民族、宗教、台办工作。联系各民主党派、群团工作。联系市委农办、市农发行、市农信社行管办、市气象局工作。
 副市长 戴 震   负责工业经济、民营经济、安全生产、商贸、金融工作。分管市经贸委、安监、外经贸、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电业局、市邮政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网通公司、铁通公司、烟草专卖局、铁路、石油公司。联系市银监局、市人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
 副市长 肖和联   负责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工作。分管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爱国卫生)、广播电视、体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联系在内高等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