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地处成渝经济圈的中心位置,是成渝铁路与内昆铁路、成渝高速公路与内宜高速公路和在建的内遂高速公路的交汇处,是规划建设成渝城际高速铁路和四川通往贵州、广西最便捷的出海铁路和公路大通道的必经之路。按规划,内江到2020年将建成川东南经济繁荣、依山傍水、居住舒适、拥有百万人口的大城市。
然而,当前内江市市中区的道路交通与其所处的地位、作用和形势发展的要求极不相称。
城区道路交通的现状
内江城区(含市中区和东兴区)现有人口60余万人(包括常住人口35万人,暂住及流动人口约25万余人);道路总长120余公里、面积72万平方米;机动车保有量4.5万辆(包括公交车502辆,出租车700辆,客运车1172辆)。其城市人口和机动车保有量分别比1991年增长1.1倍和9倍,而城市道路里程和面积仅比1991年增长35%和42%。目前,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内江机动车保有量正在以每年20%以上的速度递增。因而,交通建设滞后,势必造成行车难、停车难和走路难的矛盾日趋突出,尤其是在人口密集的市中区城区街道交通堵、乱、差的问题,一直是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内江城市形象。
1、道路狭窄,人车混行。市中区城中心的中央路、人民路、天津街、北街、交通路等街道仅6—8米宽,日均车流量却达3万辆以上。这些街道,从上世纪中叶至今50余年未拓宽改造,大部分街道无防护栏隔离。因此,道路窄、交通流量大、人车混行,常常造成交通拥堵、事故发生。
2、停车场少,停车泊位不足。市中区城区内,现有停车场13个,沿街临时停车泊位19处,共有停车面积2856平方米,约能停放汽车1100辆,远不能满足实际停车6000辆以上的需要。同时,存在停车场(位)分布不合理,管理与经营不善,一些停车场闲置、转项,一些车主图省钱、方便,而乱停乱放车辆,阻碍交通,屡禁不止。
3、无立交桥和人行过街天桥。城中心,现在无一座公路立交桥,仅有一座过街人行天桥,另有一处地下通道也是属于商场兼过街通道且夜间关闭不能通行。在行人和车辆川流不息的街心花园、卓尔超市、西林大桥、文英街等闹市街道的路口,司机不按规定减速行车、避让行人的现象屡见不鲜,致使市民过街无安全感,时常酿成车祸,堵塞交通。
4、交通设施不完善。2006年,为了“创卫”工作的需要,局部施划了城区的道路标线后,至今一年多时间,经车辆、行人无数次机械磨损和日晒雨淋的自然风化,现存的标线绝大部分已模糊不清。同样,街道上的交通标志牌经过风吹雨打及人为损坏,相当部分已残缺不全,尤其是一些交通要道的禁止标牌,例如:北街口“禁止左转”、人民路大西街口“禁止驶入”、中央路东坝街口“禁止左转”等标志牌一直未落实安装,致使司机无标可循。另外,城区仅在影都路口、市政府路口和桐子坝大桥路口安装了3处交通信号灯;而滨江东路改造后通行已两年多时间,尚未安装夜间照明和标志牌,也没有划交通标志线。这些,都给交警加强交通秩序管理、预防交通事故带来一定的工作压力和工作难度。
5、交警警力严重不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现有民警61人,仅为1991年在岗民警108人的56.5%;现有协警员5人(均为朝阳和凌家等镇协助民警管理当地交通的人员),仅为2002年聘用协警员96人的5.2%。然而,市中区城市面积逐年扩大,乡村公路建设突飞猛进,机动车及驾驶人与日剧增。目前,大队要担负市中区1100余公里的城乡公路、2.3万余辆机动车和3万余名机动车驾驶人的繁重交通管理任务,在装备简陋、交通管理科技水平低的现实条件下,很难达到每天24小时有效的交通安全监控,难免存在交通管理的失控路段和失控时段及盲点和空白点。
6、道路交通管理存在不合适宜的体制束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公安交警部门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目前,内江城区停车场由建设部门规划兴建,沿街停车泊位由交警和建设部门施划,城管部门收费管理,公交车和出租车站点由建设和交通部门设置。因此,道路交通设施多头管理,极不利于统筹兼顾、科学有序地组织交通流。此外,在和平街口、西门桥头、大洲广场渝江路口、工商街口等处占道摆摊,在城区街道人行道上任意占道经营、占道施工、乱搭乱建,在火车站、汽车站和高速公路进出口常有出租车、公交车、客运车、私家汽车和摩托车乱停乱放、争抢乘客。这些损人利己、堵塞交通的行为,严重损毁了内江城市形象,广大群众报警不断,深恶痛绝,但仅靠交警部门整治其执法力度有限,往往集中整治后又出现上述违法现象反弹。
综上分析,在市区人口和机动车保有量高速增长的今天,倘若道路不拓宽,立体交通不发展,交通管理不增加科技、警力、财力的投入,堵车就是自然的事了,也就无从谈起畅通工程建设。
改善交通环境的对策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进行了一系列深入调查思考,本着标本兼治,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实际工作中,既要增加投入也要加强管理,既要改造硬环境也要改造软环境,既要加强领导也要明确责任,既要突出管理也要体现服务,在此提出以下改善市中区城区交通环境的一些建议。
一、设立交通管理委员会,协调城市交通建设管理工作。
借鉴外地经验,由市政府牵头组织成立内江市城市交通管理委员会,专门负责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的调研、规划、建设、使用、维护和车辆运行线路及停车场(位)的统一管理。交管会的成员由公安交警、建设、交通、城管、工商、财政等部门组成,并聘请专家、教授一起研究分析城市交通中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对策。凡需改扩建的城市道路交通项目,由公安交警部门书面报告,再由交委会召开有市民和驾驶人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立项规划,组织设计,制定方案,审核报批,然后付诸实施。这样可避免多头管理,多部门都在管,有了问题又在推的尴尬局面,可保证城区路口渠化科学,交通路网布局合理,道路与交通设施建设又好又快发展,道路资源和交通管理资源的最优配置。
二、科学调整道路交通流量及流向
针对现状,将道路窄、车流量大、交通拥堵矛盾突出的道路改为单行道,或者改为限车、限时的“单行道”,并在此类道路的路口普遍实行禁止机动车左转弯的交通管制措施,同时合理调整公交车、出租车等行驶线路及停车站点。
1、在“四方块”街道、大西街、大同街、蛋市街、上南街、广场路、玉带街等路段,继续实行机动车单向行驶的交通管制措施。
2、在交通路,公交车除外,其他机动车一律实行单向通行,其返程路线可绕行环城路或滨江路,并将卓尔超市外公交站点上移至洞天商场附近路段下移至街心花园,且将这里的人行横道路口用防护栏隔断。从而,彻底清除在此处乱停出租车、私家车,过街行人和上下车人拥挤,经常堵塞交通的现象。
3、西林大桥每天早上7点钟至晚上7点钟,公交车除外,其他机动车一律实行单向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或依据机动车号牌实行单双号间隔时间通行的措施。
4、对工商街和西门桥实行机动车单向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
5、设置禁止机动车左转弯的路口:除文英街、上南街、北街、交通路广场路口外,新增环城路的和平街路口、报社路口、晏家湾车站出口等。
6、在环城路不规则的临江小区路口兴建导流岛(即转盘),分流交通,减少交叉点,提高通行能力。
7、严禁客运车、货运车、过境车、两轮摩托车、机动三轮车、农用车、拖拉机、架架车等驶入邱家嘴、倒湾、滨江路、和平街、新华路以内的城区街道,而不再包括环城路。对确需入城送货、抢险、施工的货运车辆,经交警部门核实,颁发限时、限路线的临时《入城证》,长效的《入城证》可由市政府公开拍卖,限量发放。
三、加大静态交通管控力度
1、对入城线、环城路、交通路、“四方块”街道等交通主干道和干道,除施划的公交车、出租车、运钞车专用临时停车区域外,绝不允许其它任何车辆在上述城区道路任意停放。
2、对有条件施划停车位的次小街道,由交警部门统一施划定点、单边、单向、单排的“临时停车泊位”,并在停车区位两端设“临时停车泊位”标志牌,指派交通协勤员佩证、登记、看守管理,并按规定收费。设临时停车泊位可考虑一下街道:小东街、东坝街、大西街、大同街、蛋市街、上南街、太原街、民族路、河坝街、广场路、和平街、滨江路、临江小区街道等。
3、根据实际需要,在有条件的人行道上,统一安置“马蹄形”的地钢管,用作锁放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做到统一、规范,并按规定收取费用。此举也有利于防止非机动车的盗抢。
4、在入城线、四方块、交通路等严管街道,交警部门可分别与街道旁的商家、餐馆、娱乐场所等单位签订“门前停车管理责任书”,规定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地点或划定区内临时停车,并在车辆前后放置“锥形筒”,以警示过往车辆,避免发生事故。这样既规范了管理,又保证了畅通,同时也照顾了商家的利益。
5、在交通干道、严管街上和所有路口及“斑马线”上,严禁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违者,一方面由执勤民警摄像取证、开据违法告知单;另一方面可拖离现场,告知违法人到交警大队接受教育与处罚。
四、增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加快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的核心问题是增加其资金和科技的投入。
1、抓紧完善城区所有街道的交通标志线、标志牌和路灯等配套设施的建设。
2、及时安装3处交通信号灯,分别设于环城的新华路路口、邱家嘴美食宫路口、牌楼坝十字路口。
3、及时安装红外线自动抓拍系统2套,分别设于桐梓坝大桥和市政府路口交通信号灯处。
4、及时在城区人流和车流特别大的路口兴建6座人行过街天桥,分别建于街心花园新华书店外三叉路口、交通路卓尔超市门外、西林大桥滨江路口、环城路临江小区路口、人民公园门口、中央路的影都路口。
五、构建和谐交通的管控体系及长效机制
实施“畅通工程”,是构建和谐有序、安全畅通、快速高效城市交通环境的重要举措。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发挥“政府主导、交警主管、各部门共同主建”的三大作用。当前,亟待交警、运管、城管、工商等部门以及各辖区派出所、街道办共同参与,全力整治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有:
1、在高速公路进出口、火车和汽车客运站进出口等交通要道上停车候客、占道抢客、慢行揽客等阻碍交通、扰乱秩序的违法行为。
2、在和平街口的车行道和人行道上乱摆设菜摊,在滨江路、西林大桥和渝江口路摆摊占道,在工商街口乱摆商摊,在西门桥头乱摆果摊,在高速公路出口占道修车等违法行为。
3、在城区道路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占道施工、任意横穿街道和翻越隔离带等,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违法行为。
4、机动车闯红灯、超速行驶、任意掉头、乱停乱放、乱鸣喇叭、不安装和遮挡号牌过“斑马线”不减速、不让行;公交车进招呼站不靠边、不到位和长时停车候客;出租车强行超车、随意上下乘客;两、三轮摩托车闯禁区、无证驾驶、非法载客、驾乘两轮摩托车不戴头盔等突出违法行为。
六、强化全民交通安全及法制教育
各级党委、政府、新闻单位、职能部门和运输单位要充分利用会议、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橱窗、广告、标语、展板、挂图等宣传教育方式,并积极组织宣教人员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社、进单位、进家庭,同时在入城线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标语一条街,形成强大的交通安全氛围,大力宣传“构建和谐交通、提升内江形象人人有责”的理念,大力传授交通安全常识和普及交通法律知识,大力教育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讲究交通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进而,不断增强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意识,为营造秩序井然的城市交通环境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优良的交通秩序,是城市的一张名片。井然有序的交通,不仅仅是建出来的,更重要的是靠管出来的,这需要公安交警依法主动履职,严格管理,不负重任,不辱使命,竭尽全力把改进交通管理的举措变为压力、动力和行动,为推进城市交通现代化和塑造内江优美的交通环境多做扎实有效的工作。
(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 谢增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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