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扶贫大事辑要》--(一)
http://www.njxhw.com/     2007-11-20      来源:内江市扶贫办
 
【字体:大 中 小】【打印本稿】【进入论坛】【关闭】
 

 

缓解和消除贫困,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一直为之奋斗的目标。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实行了伟大的土地改革,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开展了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国民经济的发展,为从根本上解决中国的贫困问题提供了最基本的制度保证和物质保障。但是,由于长期“左”的思想影响,特别是人民公社实行的“一大二公"和“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阻碍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延缓了摆脱贫困的进程。到1978年底,全国仍有2.5亿农民处于绝对贫困状态,靠国家救济和集体经济组织扶持维持生活。尽快解决这部分人口的温饱问题,就成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最紧迫的大事。在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第二代领导集体和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的领导下,以解决群众温饱问题为中心,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按照统一的部署,筹集巨额资金,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地开展了扶贫开发工作。经过二十多年的艰苦努力,我国农村的贫困人口已由1978年的2.5亿人减少到2000年的3000万人,贫困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比例已由1978年的30.7%下降到2000年的3%左右。贫困地区的生产条件和发展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各项社会事业都有了较快的发展。我国政府确定的到本世纪末基本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目标已如期实现。规模空前的扶贫开发,有力地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社会的安定团结。与同期世界财富迅速增长,而绝对贫困人口却继续增加的情况相比,形成了鲜明的对照。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认为:“中国扶贫开发的成就,为发展中国家,甚至整个世界提供了一种模式”。这不仅在中华民族历史上是一件大事,在人类发展史上也是一个壮举!这不仅具有重大的经济和社会意义,而且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扶贫开发的巨大成就,是邓小平共同富裕伟大构想的成功实践,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它激励全国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实现国民经济发展第三步战略目标而努力奋斗。现就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农村缓解和消除贫困的主要情况及发展趋势概述如下:

    (一)农村贫困的界定标准

    贫困,是人们生活、收入差距的一个相对概念。在当今世界,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绝对贫困,也称极度贫困,是指难以生存的问题。世界银行把每人每天的消费支出低于一美元视为绝对贫困。一类是相对贫困,是指当一部分人或一个家庭的收人比社会平均收入水平低到一定程度时所维持的生活状况,即不公平的问题。世界银行认为,一个社会成员的收入只有(或少于)社会平均收入的1/3,便可视为相对贫困。

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贫困现象普遍存在的发展中国家。缓解和消除贫困,尤其是消除农村的绝对贫困,是关系全局的当务之急。本世纪末,我国农村扶贫工作的主要目标,就是消除绝对贫困,即基本解决现有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各个国家由于国情、国力和贫困人口的分布不同,对绝对贫困人口的收入界定标准是不一样的,但都以能维持生存、参与生产的最低需要,参照恩格尔系数(食品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60%以上),作为界定的基本依据。我国农村的贫困人口,主要是指物质生活特别困难(食不果腹、衣不蔽体、房不避风雨),只能维持萎缩性再生产或简单再生产的那一部分绝对贫困的群体。

根据中国营养学会测算,中国居民维持正常生活的日摄热量应为2400大卡,最低限为2000大卡。我国政府考虑到农村居民主要从事体力劳动的实际情况,选择了2100大卡作为最低热量输入量。按此标准,国家统计局计算,1985年全国农村人均最低生活费支出平均为206元。但是,由于我们国家大,贫困人口分布面广,各地的食物结构、消费水平和物价指数的不同,以及其他特殊因素,因此,1986年在第一次确定国定贫困县时,分别提出了不同的标准。即:以县为单位,1985年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50元的县和年人均纯收人低于200元的少数民族自治县;对民主革命时期作过重大贡献,有较大影响的革命老区县,给予重点照顾,放宽到人均年纯收入250、元一300元。这个标准虽然比较低,但它基本符合我们的国情和国力。如果把贫困的标准定得过高,扶持面扩大,就不利于集中力量尽快解决极贫户的温饱问题。1994年,在北京召开的中国扶贫国际研讨会上,国家统计局就此作了说明,与会者对我国制定的贫困标准,均表理解和认同。

我国所称的国定贫困县,实际上是指贫困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少数特别贫困县。

我国所称的省定贫困县,主要是指贫困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百分之三十以下,或当地省、区、市人民政府认定的低收入县。

我国所称_的贫困地区,是指国定贫困县和省定贫困县集中连片的地带。不仅农民生活困难,而且生产条件恶劣,不改善生存环境,就很难脱贫致富。

按照上述标准推算,1 978年我国农村的贫困人口为2.5亿人,1985年为1.25亿人。1986年确定国定贫困县331个,省区自定的贫困县333个。这些贫困县中,有64.8 9/6的县集中分布在18片贫困地

区。

经过多年扶持,到1994年,国定贫困县的经济发展较快,但一些原比国定贫困县收入略高的省定贫困县,由于扶持力度不够,发展非常缓慢,甚至有的县经济水平落在国定贫困县的后头。为了加快改变贫困县的面貌,1994年制定《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时,重新调整了国定贫困县的标准。即:以县为单位,凡是1992年年人均纯收入低于400元的县(按原贫困线为320元)全部纳入国定贫困县,凡是1992年年人均纯收入高于700元的原国定贫困县,原则上退出国定贫困县。调整结果,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定贫困县标准的25个县,退出国定贫困县行列,原定扶贫资金不减,今后也不再增加,走向自立致富;原困难较大的283个省定贫困县,列为国定贫困县;204个中央和省未扶持的贫困县和低收入县,列为省定贫困县扶持。总计,全国列入国定贫困县的有592个县,列入省定贫困县的有254个县。

扶贫对象的界定和调整,提高了各级党委、政府对扶贫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为我国从1986年起开展有计划、有组织、大规模的扶贫开发工作,从1994年起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提供了明确的扶持对象和制定扶贫开发战略的依据。

   (二)贫困人口的分布和特点

   我国的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农村。1978年,农村贫困人口占全国贫困人口的87%。我国地域辽阔,南北气候、东西地形差异很大,自然条件千差万别,地区之间发展很不平衡。农村贫困人口的分布,具有明显的区域特征:一是集中分布在23个省(市)、自治区的18片贫困山区。即:沂蒙山区、闽西南闽东北地区、鲁努儿虎山区、太行山区、吕梁山区、秦岭大巴山区、武陵山区、大别山区、井冈山和赣南地区、定西干旱地区、西海固地区、陕北地区、西藏地区、滇东南地区、横断山区、九万大山地区、乌蒙山区、桂西北地区。其中,大部分是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和贫困地区,习惯统称“老少边穷”地区。1986年,这些地区有国定、省定贫困县430个,占当时全国664个国定、省定贫困县总数的64.8%;二是从地形地貌看,除青藏高原外,86%的贫困县分布在我国第二阶梯的高原、山区和第一、二阶梯的过渡带上,具有六种不同的贫困类型,即:东西部接壤地带贫困类型、西南卡斯特地貌贫困类型、内蒙古旱地贫困类型、东部丘陵山区贫困类型、黄土高原丘岭沟壑区贫困类型、西藏高寒山区贫困类型;三是贫困分布反映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东部开发早,基础好,经济比较发达,贫困地区成零星状态分布;西部开发晚,基础差,比较贫困,贫困地区集中连片。按东部、中部、西部三大经济地带划分,贫困县的分布比例为1:3.5:4.7;四是贫困分布有明显的边缘性。贫困地区大部分布在远离经济发达的中心地区,同时又位于省、区、市及县、市的边缘地带。这种分布状态说明,我国贫困地区的贫困不是社会经济制度的问题,主要是自然、地理条件不好,加之“左"的影响,制约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

我国贫困地区虽然存在着不同的差别,但都具有以下共同特点:

一是经济水平很低,生产方式原始,生产手段落后,市场规模狭小,产业结构单一,基础设施薄弱,粮食自给不足。1986年,全国664个贫困县,人口和耕地各占全国的25%左右,但农村社会总产值仅占全国的14 9/6,粮食总产量仅占全国的18%,人均纯收入仅占全国平均数的51%;二是社会发育程度低,交通不便,信息不灵,科技人员奇缺,农民素质低,医疗设备简陋,地方病严重。1985年,这些贫困县中,有16.1%的乡不通公路,有22.2%的乡不通电,农村用电量比全国平均水平低55.8%,文盲人口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4.6%,医疗标准比全国平均水平低9%;三是自然条件差,干旱、风沙、雪灾等自然灾害频繁,很多地方积温低,农作物只能一年一熟,水土流失严重,自然生态恶化;四是人口增长过快。人口自然增长率比全国平均数高出40-100%,“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恶性循环相当突出;五是人均收入和消费水准及整个经济发展的差距,与发达地区越拉越大。这些情况说明,贫困是个综合症,主要是生产力水平低的反映;贫困的主要原因是自然条件恶劣,而又缺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缓解和消除贫困必须标本兼治,既要解决生产生活上面临的实际困难,更重要的是注入新的生产要素,改善生产条件和发展环境,加快经济发展,努力增加群众收入。

从总体上看,我国贫困地区一方面自然条件恶劣,生产水平低下,经济贫困,社会发展滞后,甚至个别地方一方水土难以养活一方人,困难是很大的;另一方面,幅员辽阔,荒山、荒垣、草场、森林很多,水能、矿产等潜在资源十分丰富,大有发展的潜力。在我国市场经济还不发达,城市就业容量有限的条件下,立足当地资源,面向自身需求和市场需要,扬长避短、趋利避害,努力把当地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是治穷致富的根本出路。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确立开发式方针,实行休养生息政策,大力增加扶贫投入,进行综合智力,从根本上改变贫困地区落后面貌的着眼点,是加快解决群众温饱的基本经验。

  (三)扶贫开发的主要决策和措施

  解决贫困,是一项以政府为主导的,以发展经济为中心的、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对农村贫困人口,采取减免公共负担,集体经济组织提留公益金照顾和政府救济相结合等办法,维护了他们的基本生存需要,。但这种救济式的扶贫,只能短期治标,,不能长期治本,尤其是区域性的贫困,更难得到根本的解决,跟不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和农民脱贫致富的要求。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八十年代中期实行有计划、有组织、大规模的扶贫开发以来,我国农村的扶贫工作遵循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按照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户脱贫致富的需要,调整了扶贫工作思路,确立了扶贫地区和扶贫农户脱贫致富的需要,调整了扶贫工作思路,确立了扶贫的目标,加大了扶贫力度,把救济式扶贫转变为开发式扶贫,实行了休养生息和综合智力的政策,使贫困地区的落后面貌有了明显改变,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为进一步脱贫致富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这些对策和措施,主要反映在以下方面:

(1)从政治的、战略的高度,把农村扶贫工作摆上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位置,纳入中央和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计划,制定有利于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优惠政策,努力增加扶贫投入,加快经济发展。中央和各省、区及贫困地(州、盟)县(旗)成立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负责扶贫工作的规划、协调和检查监督。建立各级党政一把手和相关部门的扶贫负责制,大大加强了扶贫工作的强度。

(2)确定划分贫困的标准,界定扶持的范围和对象。按照1986年确定的贫困标准,当时共列国定贫困县331个,省定贫困县333个,共计664个。此后,经过八年多的扶贫开发,农村贫困情况大为缓解,未解决温饱的人口主要分布在自然条件极其恶劣的特困地区扶贫工作进入了最艰难的攻坚阶段。为了加快扶贫攻坚的进程,1994年,在制定《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时,对国定贫困县进行了调整,凡是1992年农村人均纯收入低于400元(比1985年贫困标准高80元)的,全部列入国定贫困,高于700元的原国定贫困县,退出国定贫困县行列。调整后的国定贫困县共592个。其中,革命老区县106个,少数民族县257个。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的73%,集中分布在这些国定贫困县以内。还有21个省、自治区核定和扶持了254个高于国定贫困收入水平的省定贫困县和低收入县。

为了落实扶贫攻坚的责任,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国定贫困县主要由中央出资扶持,省定贫困县由省、市扶持,零星分散的贫困乡村和贫困农户,由所在县、市扶持,掀起解决群众温饱。

(3)实行有利于贫困地区、贫困农户休养生息的政策。改革开放以前,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户的公共负担较重,经济政策趋同,经营方式受“左”的限制,恶性循环突出,无力迈开步子。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首先允许在边远山区和贫困落后地区实行包产到户,作为解决群众温饱的必要措施;进口一部分粮食,用以解决休养生息问题和调整农业生产内部结构;放开一切农、林、牧、副、土特产品,不再实行统购、派购办法,改为自由购销。二是减免贫困户粮食订购任务和农业税、农林特产税。三是免征贫困地区新办开发性企业的所得税。四是免征贫困县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免购国库券,减免存款上解指标,将地方征收的资源税全部留给地方,中央不再参与分成。五是在实行生产资料价格放开时,对贫困地区保留一部分汽车、柴油、化肥、钢材、木材、农膜的计划指标,对放开的物资给予保量不保价的照顾;粮食销价放开后,对购粮有困难的户实行政府补贴。六是税制和财政体制改革后,对贫困县、乡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七是在产业政策、基本建设安排、运输、外贸等法官面,给予同等优先的照顾。八是实行棉、布赊销和以工代赈,安排贴息贷款,对贫困户小额贷款不抵押、不担保。这些特殊优惠政策,对于调动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减轻经济负担,扩大就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缓解贫困,保护他们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的利益,起了显著的作用。   

(4)实行开发式扶贫的方针。从救济式扶贫转向开发式扶贫,从治标转向治本,是扶贫决策的根本性变化,是全部扶贫开发政策的基础。开发式扶贫,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科学技术为先导,引导贫困地区群众在国家必要的帮助和支持下,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开发当地资源,发展商品生产,改善生活条件和生存环境,提高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变输血为造血”,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逐步脱贫致富。国家扶贫贷款,主要用于种植业、养殖业和以农副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资金跟着开发项目走,把扶贫到户与发展区域经济结合起来。区域开发项目,由有经营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和农村能人承包,项目覆盖到户、利益分配到户。一家一户能自办的项目,直接扶持到户。以工代赈资金,主要用于贫困地区的水、土、电、路等基础设施,努力改善发展环境。财政扶贫专款,主要用于文教、卫生、通讯、培训等无偿还能力的公益性项目。对工业开发项目,按照产业政策,实行同等优先。运用定额补助等方式,鼓励群众修田造地,退耕还林,开展小流域治理,把生态建设与扶贫开发结合起来,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协调和统一。

(5)大幅度、多渠道增加扶贫投入。资金匮乏,是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主要难题。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和地方除不断增加农村救济款,扶持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之外,从1 980年起,国家增设了“扶持老少边穷地区发展基金”,加上其他扶贫专款,1986年已达42亿元。此后,逐年增加,至2000年,中央专项扶贫投入的以工代赈资金、扶贫贷款、财政扶贫资金,已达248.15亿元,比1980年的8亿元,增加了近30倍。20多年来,我国政府安排的扶贫专项资金,累计已达1546.25亿元。其中财政资金267.75亿元、以工代赈资金399亿元、扶贫信贷资金879.25亿元。另外,中央还下拨了33亿元股票售表收入、5亿元贫困地区基础工程贷款、39亿元“九五”期间扶持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经费、9亿元扶持残疾人专款,中央有关部门还有投入倾斜。地方政府的扶贫投入也相应加大(1996年以后,中央要求各省区按国家扶贫专项投入的30-50%匹配资金)。再加上社会各界的支持和世界银行的扶贫贷款、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粮农组织等的支助,整个扶持力度是很大的。逐步改变了贫困地区资金短缺的状况,大大增强了造血功能。

(6)把扶贫开发与智力开发、计划生育、保护生态环境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进行。文化教育落后、人口超生、生态环境恶化、基层领导班子软弱涣散,是制约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普遍问题。因此,在扶贫开发过程中,始终坚持做好五个结合:一是中央增加贫困地区义务教育专款39亿元,地方按不低于2比1的比例配套,加快发展九年制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改变贫困地区教育落后的面貌;=是中央每年从财政扶贫资金中划定5000万元,与省区匹配结合起来,大规模地培训基层干部和农民,把扶贫开发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管理者和劳动者的素质上来;三是大抓计划生育。优先扶持少生优育户、延缓安排贫困户生育指标、超生户采取节育措施后再扶持等鼓励少生和抑制生育的政策,把计划生育与脱贫致富,建设文明家庭结合起来,努力改变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恶性循环状态;四是采取建设梯田、砌墙保土、封山育林、植树种草、小流域治理、对25度以上的坡耕地退耕还林(草)等措施,制止水土流失,防风固沙,改善生态环境;五是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五个好”的要求,采取加强培训,选贤任能,机关党员下派代职,“请进来”、“派出去”等多种形式,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使他真正成为搞好村民自治和领导群众脱贫致富的战斗堡垒。

(7)由封闭式开发向开放式开发发展。为了拓宽贫困地区的发展空间,主要采取了四种方式:一是组织贫困地区和发达地区之间开展地、县两级干部交流,每年轮换一次。贫困地区干部到发达地区取经,发达地区干部到贫困地区传授致富经验,寻求经济合作项目。首先从陕西与江苏作起,然后推广到其他省、区。省、区内穷县与富县也开展这种交流。全国省际间共交流干部5万多人次;二是引导贫困地区的剩余劳动力到沿海和大中城市打工挣钱。不仅大幅度地增加了贫困农民的经济收入,而且外出农民也开阔了视野,增长了才干。他们返乡后,为带动当地致富做出了很大贡献;三是对少数自然条件恶劣,资源贫乏,一方水土难于养活一方人的地方,按照群众自愿,政府扶持的原则,有组织地实行松动式移民脱贫。1982年以来,全国已迁移安置260多万人(不含工程移民);四是开展东西互助,对口帮扶。国务院1 996年决定,沿海经济发达的六个省、三个直辖市、四个副省级计划单列市,对口帮扶西部10个贫困省、区。实行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近五年来,13个省市累计捐款、赠物(折款)21.4亿元,签订合作项目协议5745个,协议投资280亿元,接收贫困地区劳动力51.7万人,交流干部2280人,帮助引进技术585项,培训各类人才1 9742人。

(8)发动和组织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各界支援贫困地区。党政机关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济困,不仅可以帮助贫困地区摆脱贫困,而且能密切与农民的联系,对于改进机关作风,推动各项事业的发展也大有好处。目前,中央一级有1 38个单位,对口扶持了国定贫困县333个,占全国国定贫困县总数的56.3%。到1 999年底,这些单位共派出3147名干部到贫困县挂职扶贫,直接投入资金44亿元,帮助引进国内外资金1 06亿元,引进技术近千项,培训农民44万多人(次)。

近五年来,各省、区、市参加对口扶贫的厅局和大型企事业单位有2364个,先后派出干部4.63万名到贫困县、乡挂职,直接投入资金和物资(折款)87.62亿元,帮助引进各类扶贫资金102.68亿元、引进技术人才1.33万余名、引进技术近7000项,培训农民3000多万人。全国592个国定贫困县,都有一个以上的厅局级机关或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定点扶持。有扶贫任务的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扶到乡村。全国有9399个贫困村,都有上级下派的干部蹲点包扶。发达地区帮贫困地区、富县帮穷县、富乡帮穷乡、富裕户帮贫困户,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相对稳定的对口帮扶网络。

机关单位和社会各界根据自身特点,开展的科技扶贫、交通扶贫、文化扶贫、教育扶贫、电视扶贫、巾帼扶贫、信息扶贫,兴办的温饱工程、希望工程、光明工程、甘露工程、幸福工程、博爱工程、思源工程、农户自主工程和青年自愿者行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开展的智力支边、光彩事业;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开展的驻地扶贫,民兵扶贫;各大中城市响应江泽民总书记的号召,每年四、九两月定期开展的捐赠衣被活动等,都收到了非常显著的扶贫效果。

(9)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农民是脱贫致富的主体,只有充发发挥贫困地区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才能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实现治穷致富。在扶贫开发过程中,始终坚持抓住以下几点:一是扶贫先扶志。大讲脱贫致富的有利条件、由穷变富的先进典型、国家的扶贫政策,使他们振奋精神,立志改变贫困面貌;二是帮扶的资金、物资,只限于集体和农户无力解决的部分,不能大包大揽,助长依赖思想;三是凡有条件还款的扶贫项目,一律使用扶贫贷款,特殊情况的给以贴息,坚持有借有还;四是愿干就扶,不干不扶,奖勤罚懒;五是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带动作用;六是贫困地区的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必须与群众同甘共苦。在解决群众温饱之前,不准机关购买小轿车,不准兴建宾馆和高级招待所,不准新盖办公楼,不准县改市。把政府和社会扶持的力量,与群众自力更生的精神结合起来,变苦熬为苦干。这些年来,贫困地区新增的基础设施和兴办的支柱产业,主要是靠当地干部群众的艰苦奋斗,投工投劳办起来的。

(10)积极开展与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的交流和合作。消除贫困是全世界的共同任务。加强在扶贫领域的国际交流和合作,对于宣传我国政府为维护贫困人口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所作的巨大努力和取得的显著成就,借鉴别国经验,争取外援,推进我国扶贫事业,具有很重要的作用。我们通过出席国际组织和区域组织召开的缓解和消除贫困的会议,国家间互访,举办中国扶贫国际研讨会、国际山地开发研讨会、国际小额信贷扶贫研讨会、中国财政扶贫研讨会、21世纪初中国扶贫战略国际研讨会,纪念国际扶贫年、扶贫日等多种形式,扩大扶贫交流和合作。1985年以来,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对我国的扶贫援助项目,投资总额达14亿多美元。特别是世界银行与我国合作的西南、秦巴山、西北三大扶贫工程,总投资6.1亿美元,这些工程完成后,可使9个省(区)的91个贫困县,800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其他国际组织、外国政府、非政府组织都以多种形式,与我国在扶贫领域开展了广泛的交流和合作。

扶贫开发的这些决策和措施,只是党中央和国务院指导全国扶贫的主要方面,各省、区、市及地、县各级,都因地制宜、尽力而为地采取了许多措施。上述扶贫决策,多数延续至今;有些因改革开放的深化、扶贫情况的变化,以及扶贫工作的实践,作了适时、适当的调整。但是,这种调整的着眼点,都是为了适应新的情况,维护和加强扶贫工作的力度,坚持指导思想不变,扶贫力度不减,扶贫机构稳定,把扶贫开发工作不断推向前进。

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是我国扶贫工作的指导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认真执行中央的扶贫决策,是扶贫开发取得成功的基本经验。在实践中,坚持邓小平同志的社会主义本质论,提高做好扶贫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坚持邓小平同志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认识扶贫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坚持邓小平同志关于“两个大局”(沿海发展、帮助内地)的共富构想,增强搞好东西协作的自觉性;坚持邓小平同志“发展是硬道理”的思想,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是夺取扶贫开发更大胜利的重要保证。(完)

   

 

——编辑:孙朋飞——


新华社简介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法律顾问 | 友情链接 | Copyright 2000-2006 njxh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声明: 本网站所刊登的新华社及新华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新华通讯社版权所有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版权与免责声明
法律顾问:四川德捷谦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宁建刚
内江分频道联系电话(传真)  0832-5098999
制作单位:新华社四川分社网络中心
蜀ICP备050204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