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荣县着力强化领导责任机制、严格考核检查机制、灵活资金投入机制、健全资金监管机制,保障全县“十大惠民行动”的顺利实施和有序推进。
强化领导责任机制。把惠民行动纳入县委、政府“一把手”工程,成立“惠民行动”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抓,县委分管领导强化抓。各部门和乡镇也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将54个子项目落实到20余个牵头部门负责人。
严格考核检查机制。该县制定了《“十大惠民行动”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和《“十大惠民行动”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将“十大惠民行动”项目分解落实到各部门、乡镇;建立“惠民行动”联席会议制度, 及时处理需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督促干部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各项任务的落实。
灵活资金投入机制。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对上级有项目的,积极争取;对需要业主介入的,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引导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参与,鼓励社会各界捐赠公益事业,充分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开展“爱心助学”、“爱心助医”等活动,推进了教育资助、卫生保障和扶贫解困等项目的顺利实施。全县惠民行动54个子项目概算总投资2.6亿多元,其中上级补助1.89亿元,县、乡两级财政预算安排3881万元,业主投资及其他3599万元。今年,该县还进一步调整了财政支出结构,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社会事业和弱势群体,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惠及最广大群众。
健全资金监管机制。成立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小组,建立了“惠民行动”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该县积极加强舆论宣传,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关心、支持和参与“十大惠民行动”,积极营造改善民生、促进民和、凝聚民力、确保民安的良好氛围。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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