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四川省农村饮水安全条例的建议
http://www.njxhw.com/     2007-11-20      来源:内江市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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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为生命之源。关注“三农”问题,加强农村供水设施建设和管理,完善农村供水社会化服务体系,从而保障农民群众饮水安全,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内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是实现三个代表的实际体现;据报道:目前发展中国家80%的疾病及死亡与水有关。在我国,通过饮水发生和传播的疾病就有50多种。饮用安全卫生的水是提高人们健康水平,减少疾病的根本条件之一。 

我省的农村人口占的比例很大,保障农民群众饮水安全是一项意义深远的民心德政工程。国务院把自来水普及率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指标,要在2020年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为了让四川省在新农村建设的规划是更加科学合理,我们组成调查组,深入金堂、青白江、都江堰、蒲江等区县采取典型抽样、访谈,相关数据收集等方式,调查了农村安全饮水方面情况:1、农村人口饮用自来水普及率很低;2、水质不达标有占66%;3、供水量不足、日供水低于35升/人/日有相当比例;4、个别的水体污染危害严重。所以,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根据《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指标体系》的规定,制定四川省农村饮水安全条例刻不容缓。 

1、定四川省农村人口饮水安全总体规划及实施条例; 

2、制定加大对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的投入实施条例,多方位筹集资金,多部门密切配合开展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3、关于进一步完善水质净化措施,强化饮水消毒和管理工作实施条例; 

4、制定建立一套完善的农村安全饮水监测网络体系的实施条例; 

5、制定划定水源保护区,加强水源地水质的保护实施条例; 

6、制定加强对村民的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实施条例。 

承办单位回复意见: 

黄大贵等14位代表: 

你们好! 

你们提出的《关于制定四川省农村饮水安全条例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已将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作为十大惠民行动之一,并列为当前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拟用10年时间解决全省2500余万人口的不安全饮水问题。以《四川省农村饮水现状调查评估报告》为依据,我们已对“十一五”期间四川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科学、合理地论证,编制完成了《四川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四川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体规划》。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一直是水利工作的重点。我厅先后制定了《四川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利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的通知》、《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学校饮水卫生安全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性文件,以确保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同时也为今后制定具有法律效率的饮水安全条例打下了基础。 

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我们水利部门义不容辞,责任重大。针对黄大贵等人大代表建议“制定四川省农村饮水安全条例”问题,我们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结合四川实际,依据调查研究及水利部将要出台的《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与管理若干规定》,拟出有关实施条例初稿供有关部门讨论,并争取省人大、省政协的支持,充分利用政策、法律、行政手段,在适当时候出台这方面实施条例。 

下一步我厅将依照规划,结合实施“惠民行动”计划,加大农村饮水工作力度,争取早日解决我省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感谢你们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完)

 

——编辑:孙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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