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问题的几点思考
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和城市转移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同时,也是城乡经济一体化统筹发展的必要阶段。
一条必由之路
从经济发展的角度看,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对资源配置的必然结果。在这个时期,一方面工业经济的迅速发展,要求市场匹配与之相适应的劳动力。反过来说,大量的富余劳动力又有力地推动了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资本积累的加速和工业化规模的扩大以及三产的崛起,劳动力市场对劳动力的需求必然呈现上升趋势。
另一方面,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行业转移,也是农业现代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建立现代农业必须用现代化发展理念引导农业用现代化经营模式管理农业。社会化大生产对市场配置社会资源的要求,已促进中国的农业生产正在从传统型向现代化分化。
同时,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是缩小城乡二元经济差距,实现城乡经济一体化的有效途径,也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之一。农村劳动力是城乡文化交流和融合的使者,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养和积累了巨大的人力资本,成为培养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农民的主要渠道。
提高素质是关键
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和城市的顺利转移,劳动力的素质提升是关键。
为此,我国各级党委和政府都应该把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一是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二是对农村劳动力资源情况进行登记、造册,摸清底数;三是加大经费统筹力度。设立专项基金,帮助家庭困难的农村劳动力完成技能培训。
同时,应该整合教育资源,加快转移培训基地建设。利用现有职业培训学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技推广中心培训部等各类教学资源的同时,大力发展民办培训机构,并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定点基地。
此外,还需从实际出发,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培训模式。瞄准经济发达地区不同企业的用工需求,针对不同培训对象,灵活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门类技术教育与培训,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培训模式。
城乡应该“一盘棋”
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和城市的顺利转移,建立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体系,完善公共就业服务机制应该是一个必要前提。
首先,实现劳动力合理有序的流动,必须要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市场体系和公共服务机制,建立健全劳动力市场和信息网络平台,在用工岗位开发、工资收入、福利待遇、生产生活环境、权益保障、政府服务、职业培训等方面,实现城乡间、产业间信息资源共享。只有实现信息、市场资源、社会公共服务一体化,才能降低劳动力的流转成本,克服自发性、盲目性。其次,还要克服社会统筹接续、就业准入制度不一致的政策缺陷,大力发展服务于农民工流转的服务组织和机构,通过跨区域、跨行业的劳务派遣组织、劳动保障事务服务机构、档案管理、劳动关系调节和劳动争议仲裁行为的规范,服务转移过来的劳动力。
目前,我国的农民工现状已经引起了方方面面的广泛关注。农民工问题实质上已由经济层面上升到政治层面,尤其在全面推进城乡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的今天,更是如此。但是,要彻底解决农民工所有问题,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只要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指示,全面统筹,齐抓共管,就一定能够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这篇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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