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提高出口退税申报审核审批工作效率,提供优质出口退税服务,本着企业自愿、免费服务的原则,2005年7月在我市出口企业中全面推行出口退税远程申报。一是出口企业将申请办理退税的明细电子数据和申请办理各种证明的预申报数据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税务机关;二是税务机关通过电子邮件反馈预审核结果给企业;三是出口企业修改调整预申报数据后再报税务机关,直到无审核疑点为止。同时,税务机关可以及时向出口企业发布最新的退(免)税政策、申报管理要求等。在当月的申报中,我市共有26户出口企业通过远程申报方式完成了预申报审核工作,加快了审核审批的速度。
远程申报方式有效减少了出口企业办税人员申报退税往返税务机关的次数,降低了企业办税成本,缩短了退税时间,受到企业的普遍欢迎。特别是对业务量大的出口企业,无需再拿着申报盘到税务机关反复进行预申报审核,出口企业办税人员可以足不出户,轻轻松松办理出口退税预申报审核业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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